一、本周价格信息
新麦价格保持平稳。天津新季小麦收购价格在2440-2500元/吨左右,较上周持平。河北石家庄、山东德州、河南郑州、江苏徐州、安徽宿州新季小麦进厂价格分别为2450元/吨、2450元/吨、2340元/吨、2380元/吨、2360元/吨,均较上周持平。
面粉价格保持稳定。天津地区一等面粉出厂均价3175元/吨,较上周持平;河北石家庄、山东济南、河南郑州、安徽宿州面粉出厂价分别为2830元/吨、2930元/吨、2980元/吨、2900元/吨,均较上周持平。
玉米价格震荡调整。天津地区饲料企业一等玉米报价为2540元/吨,较上周上涨20元/吨;黑龙江绥化部分企业国标三等玉米收购价2060元/吨,较上周上涨10-20元吨;山东潍坊地区深加工企业二等玉米收购价2360-2400元/吨,较上周下跌20-30元/吨。
稻价、米价涨跌不一。天津地区标一大米批发价格4680元/吨 ,较上周上涨40元/吨。黑龙江佳木斯圆粒粳稻出库价2700元/吨,黑龙江哈尔滨长粒粳稻出库价3150元/吨,吉林长春中等粳稻出库价2920元/吨,辽宁盘锦中等粳稻出库价2880元/吨;黑龙江佳木斯圆粒粳米出厂价3920元/吨,黑龙江哈尔滨长粒粳米出厂价4800元/吨,均较上周下降20-40元/吨。
国产大豆价格持平。天津地区入厂价格为5320元/吨,黑龙江产区价格5020-5060元/吨,均较上周持平。
进口大豆价格上涨。天津、青岛、广东港口进口大豆分销价格在3630-3640元/吨左右,较上周上涨100元/吨。
油脂价格继续上涨:天津地区散装国标一级豆油报价7350元/吨,较上周上涨200元/吨;河北、山东地区散装国标一级豆油报价7150-7170元/吨,均较上周上涨220-250元/吨;24度棕榈油报价6630元/吨,较上周上涨70元/吨。
二、市场分析
小麦、面粉:近期面粉企业积极采购新小麦补充库存,同时部分贸易商腾仓出售小麦以接收华北新玉米上市,小麦市场供需基本平衡,价格保持稳定。当前面粉消费好于上月同期,面粉企业为维持客户群,未上调面粉出厂价格。
玉米:随着山东新玉米上市数量增加,华北产区玉米价格出现回落;而当前东北玉米尚未大量上市,黑龙江由于近年来加工产能扩张消费量增加,部分企业提前锁定粮源,玉米价格小幅上涨。目前国内玉米库存仍比较充足,随着新玉米上市,供给还会增加,但考虑到玉米供需缺口的存在,预计后市国内玉米价格在小幅下跌后企稳上涨。
稻谷:目前粳稻拍卖持续推进,再加上新稻收获时间临近,各方主体等待新粮上市,对陈稻需求有所下滑,供需形势宽松之下,粳稻价格小幅下跌;北产区新粳稻已经零星上市,后期国庆、中秋双节带动,米价有望回升。
大豆:新豆零星上市,开秤价格过高,成交低迷。从新上市的大豆看,水分普遍较大,但农民惜售情绪较高,后期有望提振市场价格。美豆陆续进入收获期,单产基本确定;我国企业持续采购美豆,美豆出口需求良好,短期内美豆仍是利多因素主导,预计价格仍将高位运行。
豆油:近期欧洲新冠肺炎疫情再度蔓延,国际原油价格走弱,市场担忧油脂需求恢复受阻,利空来袭,令油脂价格高位回调;美豆价格高位回落,大豆进口成本下降,压制豆油价格;10月底前大豆到港仍然较大,大豆压榨量维持较高水平,随着节前小包装备货结束,豆油提货速度预计放缓,豆油库存将上升,利空豆油价格,预计后期豆油价格将震荡回调。
棕榈油: 9-11月棕榈油仍处于增产周期,预计后期棕榈油库存将上升,压制棕榈油价格;因为相关植物油市场价格走低,但中国和印度需求较好,制约价格下跌。后期国内棕榈油到港量较大,但节前小包装备货结束,以及冬季气温下降,棕榈油消费将减少,库存呈上升趋势,预计短期内棕榈油价格震荡调整。
三、重点提示
1.《粮油市场报》消息:9月中下旬,国内新季玉米陆续上市,开秤价格同比上涨360-400元/吨。东北产区受台风影响较重的吉林省,近期出台了对受灾倒伏农作物收获机械实施省级补贴的通知,有利于倒伏严重的玉米作物及时收获上市。 8月底9月初的三场台风袭击,市场对新季玉米产量预期存在分歧。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消息,台风导致玉米种植面积出现7%左右的倒伏,但折断的面积不大,对总产量影响较小,专家理论测产数据为550公斤/亩,比去年增加3%-5%。由于8月底9月初的台风对不同区域所造成的影响各异,后期市场区域性差异可能凸显。
2. 进口美玉米有望创纪录。9月17日,国家发改委发布了《2021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》,其中玉米进口配额仍为720万吨,且60%为国营贸易配额,40%为私营贸易配额。USDA数据显示,截至9月10日,我国已累计订购2020/2021年度美国玉米924万吨,已明显高出配额总量。市场传闻,中美贸易协定下的玉米进口,由国家委托中粮操作,不在配额限制范围之内,第一阶段1000万吨已经分配完成,主要供给国内饲料集团,以保证畜禽养殖所用。
3.最新消息显示,国务院决定取消29项行政许可事项,下放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,其中对于中央储备粮的承储做出了最严格的监管措施。根据最新规定,国家取消对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审批事项,正式禁止中储粮集团公司直属企业以外的市场主体承储中央储备粮。并对已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,许可证到期后自动失效。
2020.09.24